依據12年國教課程綱要及『特殊需求領域大綱』內容指出:
八、『特殊需求領域』之精神所在,是以學生特殊需求作為發展與設計之主要思考,由於新加設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是過去缺乏者,亦是新課程中與普通教育課程最大之差異所在,學校實施特殊教育課程,應考量系統性、銜接性與統整性,以團隊合作方式設計因應學生個別差異之適性課程,促進不同能力、不同需求學生有效學習。身心障礙教育之適性課程,除學業學習外,包括生活管理、自我效能、社會技巧、情緒管理、學習策略、職業教育、輔助科技應用、動作機能訓練、溝通訓練、定向行動及點字等特殊教育課程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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